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党员纷纷要求作贡献,许多党员自愿捐款捐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组织党员开展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出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捐款一般不超过100元。没有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党员,可以不捐。前期已自愿捐款的,可不再捐款,同时计入本单位党员捐款总数。
二、捐款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等,资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和因患新冠肺炎去世的群众家庭,慰问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等。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接收上缴工作,捐款有序开展,一般不采取聚集方式。党员捐款层层上缴,将党员捐款统一交至区直工委。
四、针对捐款党员,开具由中央组织部统一式样的捐款收据。对所捐款项要严格管理、如数上缴,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挪作他用。
中共开封市祥符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